学分认定是让学生学会进行学习反思、促进学业发展的有效手段,是教师实施教育教学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有效手段。根据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海南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并出于减轻师生们在学分认定工作上的负担的考虑,制订如下学分认定方案。
一、学分认定的具体实施方法
不设定比例,不需要换算,获得模块学习的学分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必要条件:
1、修满规定的学时。学习时数不得少于总学时数的5/6(一个模块的总学时数为36课时,因故请假除外,体育生另行规定),学习时间少于总学时数的5/6则不得学分。
2、学习过程表现符合要求。我们通过记红星与黑点来反映学习过程中的表现。在学习过程中如果有好的突出表现,如学习态度非常好、出色地完成了某项作业、在学习上有某种建设性的举措、在学科学习中获得了某项奖励等,可根据实际情况由任课老师决定授予一颗或两颗红星。在学习过程中如果有不良表现,如无故不参加考试、抄袭或不交作业、在课堂上睡觉或扰乱课堂秩序等,可根据实际情况由任课老师决定给该生记一个或两个黑点。在总评时红星和黑点可进行等量抵消。相互抵消后,如果黑点超过10个则不得学分,如果红星超过10个,则考核成绩可得5——10分的奖励加分。
3、考核成绩:模块学习结束后要进行考核。根据试题难易程度和年级考试成绩,确定一条学分线。考核成绩达到学分线,而旷课节数和黑点数不超过规定的数量的可得到学分。考核成绩没达到学分线,加上奖励加分后达到学分线的,照样能获得学分。否则,就不能获得学分。
二、相关的实施细则
1、由教师记考勤,或由教师委托一个学生(如科代表)记考勤。鼓励由教师亲自记考勤,以此作为了解学情的一种手段。而且,估计随着这一学分认定方案的实施,旷课和迟到的现象会大为减少,教师在这方面的压力也会不断减少。
2、对于授予红星或记录黑点,任课教师可根据学科特点和学校的学分认定方案,做出合理的规定,并在模块学习之初在任教班进行宣告,让学生了解相关的规定,并至少取得绝大部分同学的认同。对缺考、抄袭或不交作业、在课堂上睡觉或其他违纪情况,教师要有确凿的记录。对被授予红星或记录黑点情况,教师应每周或隔周给学生提供反馈以提醒学生注意。可以预料的是,随着学分认定的实施,需要记录的不良行为应该会越来越少。同时,教师不能过于频繁地进行考试或布置过多的作业,以免加重学生的课业负担。
3、学校通过对原来的记分册加以改造,编制《海南华侨中学模块学习过程管理手册》,作为新的教学过程管理的工具。其构成包括考勤记录、测试与作业登记、优异表现和不良表现记录等几个组成部分。
4、每次模块考试,难度系数应在0.7左右,所划的学分线应让85%以上的学生达到学分线。不应人为地提高获得学分的门槛。
5、对于没能获得学分的学生,学校为之提供补修、补考或重修等多种获得学分的补救措施。任课老师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和科目特点,为学生做出合理的安排。要让补修、补考或重修等措施成为改进学生学习的重要手段。鼓励教师帮助学生实施个性化的补修计划,而不能只是进行简单的补考或重修。
6、对于学习成绩暂时落后的学生,要给予更多的关爱,要有效通过授予红星等手段加以奖励和激励,为学生营造一个宽松和谐的发展氛围。尽量不要出现每一科都要补考,而补考以后还是每科都不及格的现象。
7、模块学习的学分由任课教师进行初步认定,报请学校教导处审定并登记。“L”型学科模块学习学分认定模式也重视学分评定主体的多元化,把学生的自主评价视为学生对学习所作过程所作的反思纳入学习过程,以作业的形式实施。
8、鼓励教师们在学分认定实施过程中不断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发挥创造性,实施个性化的过程记录方式,开发学分管理的新工具或新系统,帮助学校形成一套成熟的学分评价系统。
9、教师不能滥用学分认定权,严禁教师通过学分认定打击、报复学生。违者将给予校纪处分。
10、学分认定方案的解释权在学校高中课程改革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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