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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南华侨中学高中部心理中心物品采购项目遴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5-05-13    阅读量:

       为做好《海南华侨中学高中部心理中心物品采购项目》的供货商遴选工作,我单位遴选具有资质的供货商开展采购工作,为保证公平、公正、公开,促进廉政建设,现通过公开遴选方式择优选取一家供货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货商报名参加选聘。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海南华侨中学高中部心理中心物品采购项目。

2.服务地点:海南华侨中学高中部。

3.供货内容:心理中心物品采购

4.项目预算:72911元。

5.服务明细:具体以采购清单为准。

6.质量要求:合格。

二、供货商资格要求

1.本次遴选要求供货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企业经营范围必须符合本次项目采购内容要求。

3.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三、供货商报名时携带的材料

供货商报名时应携带以下资料:

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一照三号”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法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 报价函(以我单位提供的采购预算清单为准,如报价低于80%需提供合理说明及相应的供货、施工、服务承诺书);

4. 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基础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结果,查询结果日期在遴选报名日期内;

5.近三年业绩材料清单(必须从事过该项工作);

6.负责本次项目人员花名册;

7. 以上资料每页需加盖公章。

四、选聘办法

1.遴选人对提交遴选资料的所有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2.根据报名单位业绩、业务能力、价格等情况综合评定。

五、发布媒体

1.公告发布媒介:本次公告在海南华侨中学校园网(http://www.hnqz.net/)上发布。

2.有关本项目公告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为准。

六、报名资料递交方式、时间

1.符合资格的供货商应当在2025年5月13日15:00-5月16日15:00时内递交文件,不接受邮寄材料。

2. 施工单位资质相关材料装订成册密封。

七、报名资料递交地点

地点:海南华侨中学高中部(海秀中路59号)。

八、 本公告期限2025年5月16日止。

九、项目联系人:田老师;联系电话:13876590667

十、项目预算汇总表(请扫二维码)

海南华侨中学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