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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广泛了解社情民意,客观、公正、科学评价2022年度各市县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现就开展满意度调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时间
2022年11月22日一12月15日。
二、调查内容
2022年度海南省对市县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相关内容;教育公平与质量、政府教育治理和总体评价等主要方面;人民群众对本地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方面存在的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
三、调查方式
网络问卷。
四、调查对象
各级各类学校领导、教师、学生和社会人士。
五、调查问卷类型
社会问卷、教师问卷、学生问卷、留言板四类。根据被调查对象不同,每类问卷各有所侧重,每份问卷均包括基本情况和调查内容两部分。留言平台不限调查对象,采用开放式问答。
六、组织实施
(一)发放二维码。被调查者通过微信“扫一扫”功能扫码进入问卷或留言。
(二)组织问卷调查。辖区内所辖学校校长必须参与此次问卷调查,社会人士主要面向家长、政协和人大代表等。
(三)问卷和留言回收。填答人提交问卷和留言后,将自动 上传至系统后台,以保证调查过程公正、问卷结果和留言内容保密。